第30章 发现BUG

对于在尚海建立工业体系的事,齐七是在现代的时候,和广大的网友讨论过的。

咳,虽说吧,网友并不咋靠谱,但是有些建议还是挺不错的。

比如,有人提出,这个时代尚海是鬼子的“天下”,在尚海建工业,不是便宜鬼子么,这是大大的资敌!

但马上就被反驳:资啥敌啊,不是有人能办以假乱真的证件么?

那就容易了呀,鬼子贵族来炎夏办厂的多的是,随便挂靠在哪个贵族名下,甚至弄个贵族出来就不守事了?

也可以“挂靠”在白头鹰,高卢鸡名下嘛!

再说了,弄的是轻工业,可以反倾销去鬼子本国,白头鹰,约翰牛等国家去嘛!

啥?

没船?

不可能啦,尚海除了没炎夏自个儿的船,哪个国家的船见不到哦?

还有东北,可以走私去东北嘛!

反正鬼子想收税那是不可能的,想要技术,想要厂,那也是不可能的。

等到太平洋战争起来,鬼子冲租界,留给鬼子一个空厂好了,是真·空厂,除了有厂房,啥都没有的那种,连烧的锅炉都给回收了。

齐七算算时间,现在离太平洋战争爆发,还有近两年的时候。

呵,他这里买机器、买原料不用花时间,买了厂直接开工就是干,他有“预知”,有商城,鬼子冲租界之前,还不能让人先撤?

再说了,千万别小看民国时期的实业家,哪个不是人精?

他们之所以起不来,是因为无能的秃子等。

一年多的时间,得捞多少金?

又能让多少普通人,有个工作,至少过一年的吃饱饭日子?

这比直接接济他们强多了。

至于啥青红帮什么的流氓,也不用怕,不提他有外挂,就说这些实业家,不考虑无能的那些混蛋插手的情况下,还真不怵他们。

不过,齐七想得是挺好,“牛”也向张启星吹了。

但是,他忘了,他过来的时候身上没钱!

好在这货反应快,没钱不要紧,他有货啊!

拿出十支复古包装的盘尼西宁,厂房就搞定。

张启星其昨儿是喝得有点多,酒上头才会这样冲动。

结果一看,诶,这个新认识的小友是个能人,连军方都买不到的稀罕货都能弄到!

那行吧,干吧!

张启星仔细想想,这买厂,买机器都是这个小友出钱,他还能搞定原料和坯布;就相当于,他只是这个小友的“掌柜”。

但是,赚到的利润是四六分!他张启星就占四!

原料和坯布虽然是掌握在这个小友手里,但张启星相信,这位不会故意拿这点来卡他。

因为,他能确定,这小友就是为了赚钱!

所以不会搞幺蛾子。

而且,非常信任他,十支盘尼西宁,就这样交给他!

齐七是信任张启星没错,但交给他后就不管,完全是因为……

这货不懂买厂,更不懂办厂!

能者多劳,他出资金出货源就行。

中午,齐七到了吴叔他们的店。

现在吴叔他们的奢侈品店,生意那叫一个好。

不仅零售,还批发。

各种白、红、洋酒,雪茄,奶粉,咖啡等等,卖得可好了。

吴叔还告诉齐七,果然鬼子海军都是有钱人,店里的货百分之七十,都是让鬼子海军给包了。“齐同志,我们打算和海军做小麦生意。”

吴叔现在对齐七佩服得很。

“那就做啊。”

齐七记得看过的某论坛,说鬼子海军喜欢吃米,但配给的小麦和米差不多,所以鬼子海军常常把小麦给倒进海里。

浪费粮食是可耻的!

吴叔却有些为难:“但是……做生意不是问题,转移才是大问题。”

齐七有些想不明白:“可以卖给本地啊,以尚海的人口数来说,鬼子有多少小麦都给吃得下吧。”

吴叔手一摊:“问题是,不能卖在周边!要知道,鬼子船上的人都是悄悄卖的,也怕被发现。”

也就是说,不光是尚海不能卖,金陵等地都不能卖从鬼子海军那儿收来的小麦。

再说吴叔他们,也不能把生意做到其他地方去,除非他们发展了下线。

“唉,多便宜的小麦啊!只要一条皮带,或一个钱包,就能买一担!”

吴叔早就发现了,齐七拿出的这些东西,“进货价”非常便宜。

齐七点点头,作出思考状。

实则是在研究死要钱的bug。

死要钱能让他免费携带五十公斤东西穿梭,超过的部分,一吨要收任务点。

任务点现在不是太大问题,问题是,能不能带着东西,在四零时空平行穿梭?

如果能,是只能带属于他的,还是只要他想的都能带走——之前他试过,不属于他的东西,不能带回现代,也不能充值。

就是不知道能不能四零平行携带。

这是一个重要问题。

算了,想这么多没用,实践才是真理。

想到就做,齐七说他去想想办法,实则是去了六国饭店。

仍是开了间高级套房,然后让服务生帮他买了一百五十斤大米。

齐七准备带着这一百五十斤大米,和房间里的东西去延安。

结果死要钱提示,只能带大米,超过的五十斤需要收取任务点;房间里的东西不能带。

“唉。”

齐七也不去延安了,让死要钱把大米回收充值,心情不是太好。

他还以为,能找到死要钱的bug呢。

不过倒是发现,可以在四零这边,随身携带东西穿梭,不过他去哪里“买东西”都方便得很,这个功能算是个鸡肋。

注:之前他想的是,要是能带人穿梭回现代,他就让杨将军他们进集装箱,先回现代再直接穿梭回四零延安。

齐七越想越心烦,干脆出去逛逛。

这一出去,倒让他发现了另一个bug。

事情是这样的,他出去逛的时候,随手帮了一个卖花的小女孩。

这小女孩就送他一个礼物,一个杂玉吊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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齐七这么一想,顿时来劲了。

小女孩偷偷告诉他,这是她捡到的,希望他别嫌弃。

齐七当然不会嫌弃,回到饭店,在继续研究死要钱的时候,无意中发现,这个吊坠可充值!

诶,这吊坠是小女孩捡到的,就相当于没花钱;送给他,他也没花钱;但是他可以充值!

那是不是,只要是别人送给他,不管这东西是捡到的,还是那啥啥到手的,只要前一任“主人”送给他,都属于他,都能回收充值了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