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一十六章 少女下乡

朱重秀走到一条小溪边,洗了把脸,随后从储物袋里掏出张易容面具戴上——这都是她为了游历而准备的东西。

因为掌门说要在三天后才对外公布她离开的消息,所以少女想了想,便调头直向东南方走去。

那里远离王家的势力范围,应该比较安全。

同样出于安全的考虑,她也没有试图去联系萧婉儿和李诚……她想,等过上一两个月,风头小些再说吧。

就这样,朱重秀一连走了两天两夜,不曾停步。

纵使她是武修,终究伤势还未痊愈,两日下来也有些吃不消。

眼看天色欲晚,她就打算找个地方好好睡上一觉。

便在此时,她瞥见侧边的土路上有个猎户打扮的人在狂奔。

这么着急?是着急想回家吃饭吗?

……接着,她又看见了那人身后的两只野猪,它们屁股上都有伤,却不致命,只激发出了凶性。

哦,明白了。

接下来的事情就很简单了。

朱重秀一个箭步飞跃过去,两只脚一边一个,正好踩住两只猪头,把野猪死死压在了地面,屁股狂扭,想猪突猛进而不得,只能原地刨坑。

那人回过头,见自己得救了,直接跪下给朱重秀磕头道:

“感谢女侠救命!”

朱重秀打出两拳,将野猪彻底击晕了过去,随后清了清嗓子,用一种较为低沉的腔调道:“快起来吧,跟我说说,你姓甚名谁,这里又是何处?”

那人摸着后脑勺,憨笑道:“俺叫李顺,这儿是李家村地界,诺,那边就是俺们村子。”

也姓李吗?

朱重秀很喜欢这个村子的名字,当下就和李顺道:“能带我去你们村子吗?”

“没问题恩人,不过这个……”

李顺指了指朱重秀脚下的两只野猪,嘴角留下了不争气的眼泪。

“你去叫人来抬走吧,我只要其中一只。”

“好嘞!我这就给您带路!”

这晚,朱重秀便住在了李家村一个农户家里。

第二日,她左右逛了一圈,发现这村三面环山,比安平县还闭塞。

但偏僻归偏僻,这里也没什么人打扰,甚至哪怕北边不远正闹蝗灾,这里也没什么灾情。

穷虽穷了点,但在乱世,安宁才是最重要的。

思来想去后,朱重秀决定在这里先定居一段时间了。

她没有再显露武功,而是找到村中宿老,自称是个医生。

这话半真半假。

虽然她在逍遥山上确实学过一些医术,但相比一心钻研此道之人显然还差得远。

不过,遇事不决用内力嘛。

普通的跌打损伤,轻微的身体不适或中毒,用内力来调养都是有好处的……

内力超好用的!

而且,这小村里原本也没大夫,生了病全靠搓泥丸子伴庙里的香灰来治,就更显得朱重秀水平很高了。

于是很自然的,在朱重秀当场帮一个吞了红伞伞的人逼出毒素,避免了全村吃饭饭后,村中宿老一致表示欢迎她入住。

村里人收拾出了两间没人住的草房来给朱重秀,自此,她就在这李家村中开始了隐居生活。

没人时练练功,有人时治治病,日子倒也算平静……平静到让少女感到无聊。

她时不时还会想起李诚,但形势所迫,也只能忍耐。

一连十天过去,朱重秀和村人熟悉了很多,初来时杀野猪的壮举和治病救人的功绩也让她的威望涨了不少,以至于村里有大事时,宿老们都会将她找过去一起讨论。

直到某天晚上。

朱重秀刚想关门睡觉,猎户李顺却驮着一人跑了过来。

“李大夫(朱重秀假称姓李),求求您看看俺发小……”

因为曾被朱重秀从野猪口中救出来,所以李顺一直以来都是村中对朱重秀最恭敬的人,三天两头就送给少女几只兔子或野鸡。

此刻他有所求,朱重秀自然也愿意帮忙。

然而,等她仔细一看,发现李顺背过来的这个人……

受的是箭伤。

先取出箭头,再用逍遥山自制的伤妖处理好创口,接着少女眯眼一瞧那箭头。

嘶……果然是朝廷的箭。似乎察觉到了朱重秀的疑惑,这人不顾疼痛,猛地起身,一边从怀里掏出了枚金子丢在床上,一边拔出匕首,指着朱重秀的脖颈道:

“大夫,今天你见到我的事,还望保密,只要你点头答应,那锭金子就是你的了!”

李顺见此情景,瞪大眼睛道:“老弟,你这是什么意思?快把刀放下!大夫好心救你,你怎么能逼人家呢?你、你……”

“倒也无妨。”

朱重秀呵呵一笑,让李顺稍安勿躁,自己则伸出两根纤细玉指,轻轻夹住了那柄匕首的刃,然后……

当的一声!

把它夹断了!

“啊!”

那病见此,大惊失色之余,也知道自己是遇上扮猪吃虎的了。

慌乱中他滚下病床,朝朱重秀叩首道:“小人有眼不识泰山……”

“得了,你躺回去吧,我还没给你包扎好呢。”

朱重秀眉头一挑,伸手轻轻用力,就将人架回了病床,随后道:

“我不要你的钱,也用不着你谢罪,但你要实话告诉我,你到底是什么来头,怎么受的箭伤……要不然,哼哼。”

朱重秀说着,又将断了的匕首捡起来,还是用手指一捏。

掰弯成了钝角,直角,锐角……最后手工改造出了一把折叠刀。

旁边的李顺见局势逆转,心道自己真是两头受气,连忙朝朱重秀恳求道:“恩人,恩人,俺发小真不是有意的,您……”

“放心,我会手下留情的……”

……肯定给他留一口气儿。

在朱重秀极有压迫力的目光下,那人最终选择了屈服。

他支支吾吾的将经历说了出来。

他叫李赫,确实是李家村人,和李顺穿一条裤子长大的。

因为性子不太安分,三年前,他嫌弃村里太小太穷,想出去闯荡,结果……就被外面的土豪劣绅狠狠教育了一顿。

正当他满心愤懑时,意外认识了一个叫白玉糖的大盗,对方正在搞什么妙手行会之类的东西……

他从那人处学了点“挣钱”的手艺,于是也干起劫富济贫的勾当,直到某次失手,被关在某县牢里。

幸好,附近有个诨名过江龙的人造反,攻破衙门时,将他顺路救了出来,又看他有一手特长,就安排了份刺探情报的工作。

结果这日他又失手了,被人追出好远,身中一箭差点死了,还好受伤的地方离李家村近,这才拼命逃了过来……

余下之事,再无可说。

朱重秀若有所思……

白玉糖,过江龙,有点意思。

少女心中,隐隐有某种东西在躁动。

恰在此时,外面忽传喊叫声。

她走出屋查看,正瞧见村子南边亮起了火光。

有不少村民跑过来,见到了朱重秀,急忙道:

“李大夫,快跑吧,有乱兵来了!”

朱重秀瞬间明白过来。

这李家村再偏僻,终究还是被附近的官军找到了啊……

这年头,匪过如梳,兵过如篦,都一样会干烧杀抢掠的事。

也不知道是不是那李赫反侦察水平不行,把人引过来的,不过无所谓了。

望着漫天的火光,朱重秀只觉心头血液又热了起来。

果然,自己不是能在村里躲下去的料。

也是时候松松筋骨了。

“李赫,一会儿你带我去找那什么过江龙。”

“这,这……好,不过,现在咱们要不要跑?”

“跑?为什么要跑?”

朱重秀微微一笑,从储物袋里取出一把剑来道:“你在这里等我片刻就是!”

说完,在身边人难以置信的目光下,她一个人冲入那群乱兵之中。

宝剑挥舞,既是救人,也是杀人。

在剑刃切过他人的颈椎时,少女心里,不由得又想起了某只狐狸。

如果李大哥在,他会支持我吗……

嗯,他一定会的。

“阿嚏!”

万里之外,李诚揉了揉鼻子,从留有残香的大床铺上醒了过来。

一低头,在床单上看见一片殷红。